隐生动物管理负责人就《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答
发布时间:2025-10-11 10:5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电子印章管理意见》(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组织开展电子印章管理和应用活动。针对记者提问,隐生动物管理负责人就相关步骤问题进行了解答。 1、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提案制定的背景。答:电子印章是基于密码技术及相关数字技术识别印章的特定格式的数据,用于实现电子文档的可靠电子签名。随着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电子邮票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政府工作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同时,由于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监管,电子印章仍存在较大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律效力薄弱、管理主体不明确、标准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尤其是跨地区、跨部门的电子印章相互信任、了解仍然困难。这些制约了电子印章的充分利用和应用效率。通过制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子印章管理,促进电子印章的深度应用、相互信任和识别,对于构建数字化过程中的信任体系、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全国统一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2. 问:制定这些步骤的总体思路是什么?答:在制定《办法》过程中,主要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是符合问题导向。专注于知识针对电子印章在含义、法律效力、管理主体、管理责任、管理环节等方面面临的问题。二是遵守制度理念。综合考虑国家和地方相关领域电子印章管理和体系建设的现有基础,重点在电子签名、密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实体印章等方面与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的衔接和协调。三是注重诚信和变更。适应数字化季节电子公文惊人应用趋势对高效、便捷电子印章管理的新要求,借鉴相关领域电子印章管理的有效经验,对相关系统设计进行现代化改造,确保举措有效支撑数字化发展。 3、问:《办法》的法律效力如何设定电子印章?答:电子印章的本质是利用密码学技术实现电子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明确“可靠的电子签名,与信件的签名或者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据此,《帕努卡拉》规定,“符合本步骤规定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行政法律法规明确不适用,带有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与带有实物印章的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建议》适用于国家密码动物管理局和国务院。明确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在电子邮票管理中的职责。电子邮票密码管理、管理实施和管理与电子印章相关的电子政务认证服务,推广电子印章标准,促进政府活动中电子印章的相互信任和认可;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全国电子印章规范管理和进步。国务院办公厅负责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领域电子印章互信互认。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管理和管理电子印章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相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协调,形成齐心协力、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 5.问:步骤是什么单位(组织)可以申请电子印章吗?答:行政机关、工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以下统称为单位(组织))是阳光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单位。他们的电子印章申请一般包括培训中的申请、制作、备案等,通常是在网上完成的。申请过程中,单位(组织)必须按照电子印章制作及部门发布所规定的电子印章申请程序和要求(一般与印章、放行部门实体制作一致),提交相关材料,取得申请批准的证明材料;为方便企业、社会组织等申请电子印章,《办法》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相关手续。在制造过程中流程中,单位(组织)按照电子印章制作管理单位的要求提交真实、合法、正当的劳动材料,电子印章制作管理单位审核后制作电子印章。在备案过程中,电子印章制作管理单位记录完成的电子印章,然后以适当的形式交给该单位(Togahan)。 6、问:单位(组织)使用电子印章应遵守哪些要求?答:电子印章的使用主要包括电子签名和电子签名。 《步骤》强调,拥有电子印章的人员要妥善维护和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进行电子签名(即使用电子印章签署电子文件)时,必须使用有效的电子印章,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真实性。电子签名数据的完整性、不可篡改;电子签名过程中的信息必须被记录和保存,以实现电子签名行为的可追溯性和责任性。验证电子签名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证明电子签名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以及电子印章管理单位提供的电子印章管理中电子印章的有效性。 7. 问:电子邮票中促进彼此信任和认可的“步骤”有哪些规定?答:《步骤》从配套能力、标准规范、系统支持等方面明确了促进彼此对电子邮票信任和认可的相关步骤。一是建立发展支撑能力。国家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加强对当地各部门(本系统)支持电子印章发展的信心和认可。二是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国家密码动物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电子印章互信互认标准规范的制定。三是明确相关系统建设信息和应用要求。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业务活动中需要使用电子印章时,其业务信息系统应当支持符合规定的电子印章的接入和使用。